关于对州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240033号提案办理工作的会办意见
州住建局:
现将州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240033号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州城市公园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人。
一、基本情况
城市公园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生态功能的重要载体,对于推动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让自然助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园也是展示城市形象和文化特色的重要窗口,有助于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针对提案中关于“在公园设施中彰显民族文化元素”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召集科室对相关政策进行了研究,并咨询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负责人。目前,我州的城市规划遵循《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恩施州人民政府令〔2024〕7号),规定第三十条已明确“建筑规划设计应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方针,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注重民族建筑符号引用”,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适用于该规定。
二、有关建议
新建、改建的城市公园可适当借鉴恩施市女儿会公园的建设思路,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在把握好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的前提下,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合理植入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打造具有文化特色的城市公园,让市民在游览公园的同时,了解和感受丰富的文化底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恩施州民宗委
2024年6月28日
主管领导姓名 :谭明珍 联系电话 :8272549
经办人姓名:李野 联系电话: 8272709
邮 政 编 码445000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1份)
州政协提案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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