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宗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民宗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州民宗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60号;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223989)。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州政管办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打造阳光型、服务型政府机关,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工作制度。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修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我委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要求,抓好信息保密管理,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州民宗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恩施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mzw.enshi.gov.cn/)

    网站公开的内容主要有民宗要闻、县市动态、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社会事业、民族经济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征集调查、专题报道、办事服务等栏目。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565,其中民宗要闻22条、县市动态255条、通知公告16条、政务公开26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30条、民族社会事业84条、民族经济工作57条、党风廉政建设66条及其他信息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9

12

12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个

5943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1.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也有不足之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州民宗委因工作的特殊性,涉密内容较多,所以主动公开内容有限;二是日常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及时、齐全,查询方便,加强和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丰硕。州委、州政府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纳入对县市和州直单位2019年度目标考核,以州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文件明确州民宗委委员单位职责,出台了我州第一个创建工作规范性文件——《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通知》。国家民委命名鹤峰县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国网恩施市供电公司等8个单位被省民宗委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张富清等9个单位及15名个人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恩施市谭海鹰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作典型发言。为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开展了语言文化政策培训60余次,开展“四联四送”活动10余次。宣恩县、巴东县、国网恩施供电公司运用快闪、微视频等新手段宣传民族团结,鹤峰县把创建工作与“最美”评选相结合,利川市积极协助国家民委办好“中华一家亲”海峡两岸乡村民宿旅游发展交流活动。州民宗委组织人员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拓展了鄂博共建的领域,受到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的肯定。
    2.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州累计到位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1.25亿元,其中80%以上的中央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616”对口支援工程落实资金44.3亿元,实施帮扶项目330个;孝感、黄石、咸宁、荆门、荆州、鄂州、武汉、襄阳等经济强市为恩施州8县市提供帮扶资金7612万元;新洲区、襄州区、潜江市、枣阳市4个省内较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为我州4个民族乡提供帮扶资金1200余万元,有力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恩施市洞下槽村等11个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始县楂树坪村等8个村成功纳入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培育名单,全州国家民委命名的民族特色村寨达到49个。全州更新申报民贸企业238家,争取到民贸贴息贷款引导资金3644万元,出台文件就中央引导支持资金使用问题提出要求并明确了操作意见。抽调8名同志组成2个尖刀班帮扶两个贫困村,主要领导严格落实“3+2”驻村工作制度,协调争取电力设施、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项目帮助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各类难题40余个,联系村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驻村工作队被恩施市评为先进工作队。
    3.民族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民族文化进民宿进景区活动,加强民族语言、民族服饰、传统菜肴、特色民居、民族礼仪等方面推广应用,促进民族文化与生态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建立了民间艺术大师传承基地,摆手舞、肉连响、灯歌、八宝铜铃等民族民间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十三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古籍重点出版规划项目——《容美土司史料文丛》出版发行,标志着湖北省已按时完成国家民委下达的“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的出版任务。咸丰县大型南剧《唐崖土司夫人》被列为湖北省唯一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地区艺术院团晋京展演剧目。抽调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儿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一等奖5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4个的骄人成绩。2019年全州共变更民族成份95批次789人。2019年全州共有19083名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占参加高考报名学生30635人的62.3%。
    4.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有效。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先后三次听取宗教工作专题汇报,州委将宗教知识学习纳入全州4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印发了省民宗委编印的《宗教政策法规读本》,组织全州各党支部学习有关宗教政策法规并以“党员不能信教”为主题组织学习讨论,将宗教工作纳入对县市和州直单位2019年度目标考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宗教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州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州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的通知》等文件,州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调研,研究指导督办中央、省委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一步推动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各县市将宗教知识学习纳入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内容。州民宗委组织全州142名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在州委党校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州民宗委主要领导全年三次到州委党校对主体班学员讲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加强场所和教职人员管理,持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宗教慈善周”“四进”等活动,加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对全州宗教界代士进行梳理考察,推荐佛教界代表人士释明浩为州政协委员。从州本级工作经费中为州佛教协会和天主教爱国会解决办公经费10万元。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主题教育的开展,委领导班子进一步增进共识,统一思想,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党员干部加强了理论武装,提升了党性修养,提高了工作能力水平,主题教育成效受到州委第十四指导小组充分肯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年通过党组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主题教育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召开了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落细分管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机关干部和老干支部深入学习张富清老英雄的先进事迹,到忠堡大捷纪念遗址开展红色教育,结合党风廉政宣传月到警示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及时学习中央、省、州委重要会议精神及典型案例通报,构筑牢固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年仅召开1次全系统工作会,全年发文比上年减少42%,减轻基层负担,继续取消系统年度工作考评。牢牢把握民族领域意识形态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完善研判机制,及时摸排化解风险隐患。加强了网络安全管理,清理了微信群、QQ工作群,制定了网上(群)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强化自身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级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委领导班子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19年,我委共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其中,主办1件(具体落实情况见附表),会办10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A类3件、B类7件。全部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和时限进行了办理,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我委今年的办理工作做到“三到位”。一是认识到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关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把做好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领导到位。州交办会议召开以后,我委马上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科室具体抓,经办人员专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委党组专题研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分办会,明确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科室、办理时限,确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和答复工作,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保质量”。

2.健全制度,规范办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明确建议提案办理原则、要求、流程、方式,对承接、交办、调研、办理、面商、审核、答复等各环节予以严格规范。一是以“三个办”原则,即:条件具备的立即办,尚不完全具备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办,条件确实不具备的,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的基础上,留待以后办。二是以“三个不”为坚守,即:未调研不拟稿,未沟通不答复,未满意不发函。三是以“五个关”为专守,即:办理之前把好“调研关”,办理中把好“沟通关”,具体办理把好“实效关”,过程中把好“期限关”,答复时把好“格式关”。四是以“四个100%”为要求,即:上会率100%,面商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3.强化沟通,注重协商。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办理环节做到“三沟通”。一是签收后15天内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掌握建议提案所涉内容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建议提案领衔人进行面商、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在答复前进行面商,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意见,落实好代表的要求,在办理结束后15天内将办理答复文件及《办理反馈单》寄送给代表、委员和相关单位,听取反馈意见。办理答复后相关工作有新进展的,及时向建议提案领衔人通报。沟通、协商采取电话、调研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

4.联系实际,狠抓落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抓手,彻底改变过去办理建议提案“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认真研究、破解难题、狠抓落实。

张均委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第61号关于将恩施“女儿会”确定为民族节日的提案,针对如何更好地推广恩施“女儿会”,扩大恩施民族节日的影响,进一步助推恩施旅游业发展和民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出了很好的提案。我委在主办该提案工作中,多次电话或上门就所提提案主题进行沟通探讨,委员也对我委提案答复事项满意。近期,我委再次与张均委员沟通并就有关事项进一步解释说明,委员也未提出新的意见,仍表示“非常满意”。

江天亮等2名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37号《关于加强湘西与鄂渝黔旅游大融合的建议》,针对如何推进各地生态旅游产业融合和民俗文化的挖掘保护,进一步助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委作为会办单位之一,认真领会提案内容,从建立健全湘鄂渝黔毗邻地区民族工作协作会、湘鄂渝黔武陵山旅游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融合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会同州文旅局策划湘鄂渝黔四省市轮流举办“武陵山民族文化节”“摆手节”“牛王节”“三月街”等民族节庆活动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建议,主办单位和有关代表对我委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恩施州民宗委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