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宗委信息公开指南
单位名称:恩施州民宗委
办公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60号
邮编:445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8-8223989
传真号码:0718-8463304
“店小二”专线:0718-8223989
互联网联系方式:
邮箱:zmzw@enshi.gov.cn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恩施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编制《恩施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㈠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2、政策法规
3、民宗业务
4、办事事项指南
下列信息未经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扩大公开范围,更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机关内部研究讨论或者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可能对执法活动引起不良影响的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㈡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查阅形式,本机关在恩施市东风大道60号510室(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还采取电子屏幕、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㈢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特殊情况于信息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㈠公开范围
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
㈡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部门为恩施州民宗委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8-8223989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60号,恩施州民宗委办公室,邮政编码:445000
㈢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⑴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申请》栏中在线申请,申请人填表后通过网上提交即可。
⑵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发送至zmzw@enshi.gov.cn。
⑶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恩施州民宗委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⑴审查。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⑵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予以登记。
⑶答复。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申诉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州民宗委申诉或投诉,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向恩施州人民政府或者湖北省民宗委提出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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